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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禁令”频频落空
广州7·15公交车纵火案件、杭州7·5公交车纵火案、厦门6·7公交车纵火案……这些案件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都被纵火者成功地带上了车。尽管消防法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但从目前的情况看,除非已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事件,真正落实“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危险品上车”的措施少之又少。
公共交通具有脆弱性,特别是早晚高峰时期,交通流量往往处于饱和状态,出了事故人员疏散和救援困难。高峰期“人满为患”,导致车载视频监控报警成了薄弱环节,有的公交车存在安全锤配备太少、自动灭火装置失灵、公交车中门打不开等问题,也形成诸多安全隐患。
广州一家公共汽车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在公交上进行安全防范,难度不亚于“用篱笆拦苍蝇”。她说,该企业长期处于人力紧张状态,再加上取消了售票员,以司机为主导、依靠车上监控视频来防范安全隐患,显然困难重重。
密集措施能否构筑安全屏障
广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谢晓丹17日要求,提高地铁、公交站场的安全防范等级,地铁列车上要实行民警定点跟车巡控,进一步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全面强化地铁、公交辖区治安防控;并强化对汽油、爆炸物、管制刀具和危险化学物品的管控措施,降低违法犯罪行为的破坏程度。
杭州市公交集团要求司机上班随身携带一把安全锤,并将其列入司机安保检查考核范围。杭州市要求所有公交车在驾驶室内加装一把安全锤,车载安全锤至少增加2把,双车厢公交车安全锤数量将超过8把。
广州一家大型公交公司负责人介绍,因为待遇等原因,司机和乘务人员一直处于紧缺状态,更别提配备安全员了。如果政府不承担这部分成本,公交公司根本无法承受。
“泛安保”体系亟待建立
专家认为,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仅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政府部门的监管肯定不够。广泛号召乘客参与安全环境的营造,以及非安全行为的制止,才能构建公共交通工具的“泛安保”体系。
一是群众广泛参与,宣扬互助精神。在广州此次爆燃事件中,部分周边群众和过往人员拿出了商铺里救火器材施以援手。而在杭州公交燃烧事件中,两位小伙子搬起路障砸车救人,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自救”和“他救”结合,就有很大可能减轻伤亡。一些公交车司机认为,公交安全需要市民共同维护,不仅要遵守不能带易燃易爆可燃危险品上车的规则,在车上也应多留心身边的环境,发现可疑危险品时应及时向司机反映。二是加强安全宣教,提升安全意识。王宏伟说,要把公共安全教育法制化、常态化。应明确规定中小学生包括大学生每年接受固定课时的公共安全教育,通过学习和演练,将安全知识转化为安全习惯。三是增强安全配置。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王则楚建议,在公交车上车处、地铁入闸处设置危险物品自动检测装置,当有乘客携带此类物品时,安检门即刻报警,让司机和乘客及时发现、处置。
四是普及逃生技巧,提高自救能力。在随机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乘客并不清楚灭火器、安全锤、车门应急阀等安全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相关人士说,在很多城市,每辆公交车上都设置有6到8个逃生锤,拿起锤子往玻璃窗的四个角的任意一角用力敲两到三下,玻璃就会成网状,用脚踹开即可逃生。“如果找不到这个锤子,可以寻找一切尖锐而坚固的东西。比如男士身上的皮带扣,特别是女士脚上的细高跟鞋,都是不错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