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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补助资金审计调查报告整改情况公告
自贡市审计局于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2月18日,对我司2016至2019年管理使用市公共交通补助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此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自审高新调报〔2020〕25号)。我司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落实审计调查建议。现公告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审议要求市内公共交通实行三四级残疾人每月60次免费乘车政策应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但实际推迟到2019年4月开始执行。就其原因,一是由于三四级残疾人群体存在一定的特殊性,社会上存在一部份“假残疾证”很难鉴别,为确保政府惠民政策的真正惠及三四级残疾人群体,经多次与残联协调,最终市残联同意在办理三四级残疾关爱卡时,向我司开放联网核查平台(2dzcx.cdpf.org.cn/cdpf)进行身份信息核对,致使时间有所推迟;二在推进各参与单位制定三四级残疾人乘免费车的具体方案时协调不力,行动缓慢。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执行市委、市政府惠民政策任务时,要成立以集团公司领导为负责人的专门工作组,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推动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确保市委、市政府惠民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执行。
二、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审计调查指出集团公司本部财务部门未能及时、准确、清晰提供财政补贴资金情况。主要原因为我司财务根据会计准则将包括公交长效补贴在内的多项政府补贴处理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中,按补贴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分类中包含了中省拨付的补贴,且部分补贴未能取得财政拨付凭据;财务人员在编制会计凭证时,出现凭证摘要内容不够清楚等情况。针对这一问题,我司一是已在2021年设立新财务账套中,按各级政府补贴政策的类别进一步细化补贴明细账,并建立备查登记记录,清晰反映补贴资金情况;二是加强填制会计凭证摘要审计,要求财务人员在编制会计凭证时,内容必须清楚明了,准确反映补贴类别情况。
2、审计调查反映吉兴公司主营业务包含61路公交车、乡村道路运输业务等,财务核算上未将61路公交车和其他道路运输业务的收入分开记账和核算。主要原因是吉兴公司(我司所属子公司)主要以乡村道路运输业务为主,61路由原沿滩-自井的乡村道路运输改造而成,吉兴公司初始财务账套设立时未设61路营运收入子项,故未分开核算线路收入。针对这一问题,集团公司已责成吉兴公司在新设立2021年财务账套时,将61路公交车、乡村道路运输业务等所有业务按线路进行分项设置明细账,完善核算办法;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子公司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情况,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今后,公司将不断加强管理,提高财务核算质量和水平;定期总结市政府惠民政策执行和补贴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分析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动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争取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使用绩效,为市民提供更好的乘车环境,为自贡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自贡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