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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个别员工无视集团公司员工卡使用规定和票务管理规定,擅自转借他人使用员工卡,导致公司票款流失,严重损害企业利益。为纠正这种不良行为,集团公司于11月5日下午举行加强员工卡管理暨违规使用员工卡处理通报大会,常务副总经理刘召能提出要求,严格执行员工卡管理规定,重拳整治违规行为,杜绝流失运营票款收益。公司领导刘召能、宋东、陈振海、罗志文,管理人员代表和员工代表等160余人参加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宋东主持会议。
副总经理罗志文宣读集团公司关于对尤小平、陈凯、王兵等9名员工违规使用员工卡的处理通报,根据《关于员工卡更换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和《票务管理规定》等规定,分别给予尤小平、陈凯、王兵等9名违规员工通报批评、停工学习、罚款及赔偿经济损失等教育处罚。
违规员工陈凯、王兵在会上作检查,表示服从公司教育处罚,要汲取错误教训,坚决改正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员工卡更换及使用管理规定和票务管理规定,保证规范使用员工卡,用遵章守纪的实际行动感谢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常务副总经理刘召能在列举并分析违规使用员工卡、遗失员工卡不挂失等行为的种种危害之后,重申《关于员工卡更换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和《票务管理规定》等公司管理规定,要求全司员工严格遵照执行。他强调指出,全司上下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做好员工卡使用管理规定和票务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做到人人知晓、熟记于心,落实到日常工作;要深入查找执行员工卡使用规定和票务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做好员工亮证刷卡乘车工作,加强员工卡管理和票务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尤其是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既要注重宣传教育,更要加大查处力度,加强运营票务管理,引导员工规范使用员工卡,亮证刷卡乘车,自觉执行相关规章制度。集团公司将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票务稽查,严厉整治不按规定亮证刷卡乘车行为,维护运营生产秩序,确保运营票款收益,为实现“两个确保”目标营造优良经营环境。
【链接】自贡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智能IC卡使用管理规定(摘要):一、员工智能IC卡仅限本人使用,持卡人在乘公交车时必须刷卡,将卡正面予驾驶员验证,并接受监督检查。若持卡人在乘公交车时未按规定刷卡且未投币的每次处罚20元。二、员工智能IC卡禁止转借他人使用,严禁伪造及涂改卡面信息,否则将追究其责任:(1)转借给他人使用及私自涂改卡面信息的,属严重违章行为,按自公交发〔2010〕53号文第三十四条规定,予没收证件、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处理(离退休员工及病退职人员有此类违章行为者,今后不再办理员工智能IC卡)。员工智能IC卡被直系亲属使用的,一律视同为转借他人使用;(2)伪造员工智能IC卡的,除按上条处理外,还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员工智能IC卡遗失,本人发现后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挂失,在缴纳工本费并赔偿100元票款损失费后,重新补办新卡(临时乘车卡遗失后一年内不得补办)。因未挂失被查实被他人使用的,本人须承担500元以上的票款损失责任和通报处理,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理。(4)员工智能IC卡损坏不能使用的,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补办。卡面完好的免费更换,卡面损坏的员工需缴费更换。(5)公司员工发现伪造卡或持卡人与用卡人身份不符者,应及时予以收缴,并报人力资源部,经查属实的,一次将给予100元奖励。